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设计和施工时应符合《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相关规定。建设,施工单位必须使用难燃或不燃的建筑外墙保温材料,或选用经过阻燃处理的保温材料(燃烧性能等级指标应符合国家标准《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中规定的单体燃烧性能分级试验)。外墙保温防火安全技术问题分为四个层面:
1.建议正在修订的标准中,做出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不得低于B1级的规定。对外保温系统的燃烧性能等级可不作要求或不作强制性要求,应要求外保温系统具有阻止火焰传播的能力。防火隔离构造措施宜作为外保温系统的组成部分。这是一个导向问题,鼓励外保温生产企业对其原有的系统进行合理改进,满足防火安全要求。
2.建议在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超过24米的建筑严禁使用有机可燃保温材料,因此,聚苯板外保温系统只能用于低于24米的建筑中,高于24米的建筑大部分使用不燃或难燃岩棉外保温系统。而由珍珠岩等不燃材料组成的外墙外保温系统则可广泛应用在各种类型的建筑中,现已成为世界上应用范围最广的外墙外保温做法之一。
3.防火等级的测定和相关测试需进行两次:一次为整个体系,另一次仅为保温材料。在测试时需要考虑火焰在系统保温材料中蔓延的可能性,系统供应商应推荐一种防火隔离来防止火势蔓延。
4.使用的粘贴聚本板薄抹灰外保温系统,通常要考虑的两个问题是火灾条件下维持系统稳定性的能力和系统阻止火焰传播的能力。首先,要设置防火隔离带,水平设置在建筑的层与层之间或竖向设置的防火隔断,一般采用不燃或难燃保温材料,系统的任何材料之间都不留空隙,具有一定的宽度,其次,要设置档火梁,这是一种门窗洞口的隔火构造方式,与防火隔离带类似,水平设置在门窗洞口的上边缘,并伸出门窗洞口竖向边缘一定的长度。